为了表彰先进,鼓励会员积极组织及参与工会活动,进一步促进学院工会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决定评选2023年学院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积极组织、参与学校、学院工会工作的学院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与学校、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双一流”大学建设。
2、自觉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热心工会工作,团结会员群众,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维权意识强,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得到群众的信任和好评。
三、评选程序
各系、各部门按照人数的14.18%(20/141)计算出候选人数,小数点后面做+1处理,+1的人员作为备选,“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如下:
电力系:3+1 电气系:2+1 应用电子:2+1
自动化系:3+1 电工电子:2+1 院办学工组:2+1
实验中心:1+1
经学院工会委员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20位工会积极分子,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确定20名工会积极分子名单 。
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工会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