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工会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组建而成,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的全院教职员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院工会是全院会员和教职工利益的代表,其基本职责是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院工会也是党组织开展群众工作的有力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院工会在学院党委和学校工会的领导下,在学院行政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为依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依靠以教师为主体的广大教职工,依照宪法、法律和工会章程,围绕学院的教学、科研等中心任务,结合学校工会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
全院现有教职工和工会会员144人,其中教师中教授31人,约占21.5%;副教授54人,约占37.5%,具有博士学位104人,占比达72%以上。 学院于2019年6月召开了第六届教职工代表暨第十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出电气学院第十三届工会委员会。本届工会委员会共有七名委员,各自分管组织、宣传、女工、青工、文体、生活和福利等工作;其中根据学院、系、部门等情况,院工会还下设7个工会小组。
院工会坚持教代会制度,积极推进民主参与和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以服务工作为重点,真诚服务,切实为教职工办实事;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以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载体,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电气学院工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积极创建和营造良好的“教工之家”氛围,团结和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努力,协力创新,砥砺前行,为学校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和各项事业蓬勃发展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