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院工会慰问范围和慰问标准的情况说明

2024-01-09阅读

20241 9日召开的电气学院党政会议上,与会领导经讨论一致同意对学院工会慰问范围和慰问标准进行调整,详情如下:

一、慰问范围

1、生病住院慰问:在职、退休教职工本人

2、丧葬慰问:在职、退休教职工本人,在职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

二、慰问标准

1、生病住院慰问:非重病不动手术的给予慰问金500元,非重病动手术的给予慰问金800元,重病住院的给予慰问金1000元。以上慰问原则上一年一次。

2、丧葬慰问:在职、退休教职工本人给予慰问金1200,在职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给予慰问金600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慰问有条件、有传统的部门可自行组织前往慰问



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1.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