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力 电 子 与 电 力 传 动 硕 士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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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点简介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主要研究新型电力电子器件、电能的变换与控制、功率源、电力传动及其自动化等理论、技术和应用。是综合了电能变换、电磁学、自动控制、微电子及电子信息、计算机等技术的新成就而迅速发展起来的交叉学科。目前主要研究方向有:(1)电力电子变流技术;(2)电力电子高频磁技术;(3)航空航天供电系统;(4)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5)电力传动系统(6)电力电子电磁兼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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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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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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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建设 ●课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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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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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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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精品课程 《电机学》 《电力工程基础》 《电工学》 校精品课程 《电路》 《模拟电子技术》 《数字电子技术》 《电力电子技术》 《自动控制理论》 《单片机原理及应用》 MOOC课程 《电器理论基础》 《嵌入式系统原理》 《自动控制原理》 《Matlab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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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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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材 专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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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荣文主编.电机学. 中国电力出版社 许志红编著.电器理论基础.机械工业出版社 江和编著.dsPIC33系列数字信号控制器仿真与实践.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 江和编著.PIC16系列单片机C程序设计与PROTEUS仿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 温步瀛主编.电力工程基础.中国电力出版社 蔡金锭主编.输变电技术.机械工业出版社 郭谋发主编.配电网自动化技术.机械工业出版社 薛毓强主编.电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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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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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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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课程考核是检查课程教学效果、保证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考试可以帮助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的理解程度和运用能力,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创新精神。为规范课程考核程序,提高课程考核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课程考核方式 第二条 课程考核类别分考试和考查两类。课程考核成绩记录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百分制(整数);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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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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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转学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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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转学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0日 福大教〔2017〕45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制订了《福州大学本科生转学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 州 大 学 2017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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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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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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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7日 福大人〔2014〕15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师上岗制度,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建设高水平的教学师资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08〕6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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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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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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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1日 福大教〔2005〕82号 为了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全体教师的工作责任心,树立良好的教风,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必须对教师的工作态度和各个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要求,现制定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受聘我校从事本科教学的教师必须执行本规程。 第一章师德修养 第一条热爱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教敬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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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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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基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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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2日 福大教〔2005〕8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科教学工作与教学管理,进一步理顺教学管理部门、学院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使我校教学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全校广大教育工作者要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并在工作中充分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和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学活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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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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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新上岗教师优秀导师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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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2日 校教〔2014〕7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福州大学新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福大人【2008】38号和《福州大学新上岗教师“教学基本要求”达标条例》福大教【2003】60号的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发挥新上岗教师导师的传帮带作用,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形成相互激励和谐新老教师关系,对在新上岗教师培养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导师给予奖励,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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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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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成绩录入与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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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2日 福大教〔2011〕56 号 成绩录入是教师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课程考核的重要环节,任课教师应高度重视,严肃认真,确保录入成绩真实、准确、可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课程成绩是考查学生所学课程知识点的相对客观评价,任课教师须对学生成绩的真实性负责,学生成绩的录入,必须做到不迟录、不错录、不漏录。 第二条凡迟录(事先有报告申请迟录的除外)、错录和漏录,或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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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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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违纪报送及处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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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8日 校教〔2013〕67号 一、每场考试监考人员应清楚准确填写《福州大学考场情况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附件一)一式两份。若有考试违纪或作弊情况,应于考试结束一个工作日内将一份报告表及相关违纪作弊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注册中心,另一份随试卷装订;若无考试违纪或作弊情况,两份报告表均随试卷装订。 二、教务处注册中心收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后,应在本科教学管理系统中做相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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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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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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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课程教学大纲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按课程编制的体现课程内容范围、深度、顺序和教法的基本文件,是组织教学、编写教材、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规范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有效指导课程教学工作,特制订本办法。第二章 教学大纲的制订 第二条 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所列的课程(含独立设置的实践课程)均须制订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无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 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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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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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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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9日 校教〔2015〕32号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学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准时进入考场,按指定的座位入座,迟到三十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 第二条禁止学生携带电子记事本、手机、以及其他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切断电源,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在考试期间被监考人员发现携带了手机,无论是开机还是关机,均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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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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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本科生全校性选修课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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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9日 校教〔2010〕51号 1、总则 全校性选修课(以下简称校选课)是为扩大学生知识面、开拓视野、推进文理渗透、理工结合、提高各方面素质而开设的跨院系全校性选修课,是我校推行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规范校选课的管理,特修订本办法。 2、课程设置要求 2.1设置原则 (1)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科学精神和批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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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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