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大学本硕贯通人才培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研〔2022〕22号)和《关于2023年秋本硕、本博贯通培养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现将我院2023年本硕贯通人才培养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10.18--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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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电话:0591-22866590 (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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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