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23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2023-05-10阅读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236号),结合2023年福州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总则等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现公布我院2023年电子信息(先进控制与智能电气)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3年电子信息(先进控制与智能电气)专业学位博士招生指标7个,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5个,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2个。

二、复试比例及对象

我院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2.5。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学院审核并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的复试考核。复试考生名单如下:


三、复试形式及时间地点

(一)我院2023年电子信息(先进控制与智能电气)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方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202351409:30-17:00结束时间视实际情况调整。

复试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新楚楼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南212室。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一)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专业知识测试(45分)、综合能力(35分)、英语能力(20分,含专业英语、英语口语等),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获奖等研究成果及博士入学后的科研规划等。

2. 复试要求

考生就围绕个人学习与工作等研究成果、工程经历以及博士入学后的科研规划等方面作 PPT 汇报并答辩。

流程:考生 PPT 汇报 10-15 分钟(考生口头介绍和 PPT 上均不能出现报考导师和硕士导师名字),评委老师提问,考生答辩;每生复试时间 30 分钟,视情况微调。

(二)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最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得出。

2. 复试成绩不及格(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

五、考生资格审查

请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往届生无需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无需提供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审查补充材料(详见以下清单要求)于202351408:30-09:10在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北230多功能厅资格审查并抽取面试顺序。

资格审查补充材料:

1.手写签名的“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

2.有申请更换导师的同学须提交《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更改报考导师申请表》(附件2);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附件3,前期未按要求提供的考生需提交);

4.手写签名的非全日制考生承诺书(附件4,仅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需要此项)

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材料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六、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按学院要求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或福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请于202362日前(含62日)用顺丰或EMS将体检报告单寄出到下面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大学城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电气学院办公楼(新楚楼)南208 蒲老师  电话:0591-22866599

七、录取

(一)录取办法

结合本院招生指标数和各导师的年度招生数,所有复试考生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报考导师指标内的考生依次录取。若考生复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据考生综合能力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确定。若仍无法排名,则交由面试小组加试后排序。

复试成绩及格但未录取的考生,学院将按照上述排序原则确定候补顺序及名单。

每一位考生均须在复试前签《 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参加复试,如在复试过程中有材料造假或考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当场取消复试资格。

(二)不予录取的情况

考生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及格;

3.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4.未按时提交人事档案(全日制非定向考生);

5.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书(非全日制定向考生);

6.未通过国家录检;

7.提供虚假信息。

八、更改报考导师

考生申请更改导师的基本要求为:转入导师、转出导师必须在相同相近的专业下招生。申请流程为:考生填写《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更改报考导师申请表》,转入、转出导师均同意考生更改报考导师,并在考生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并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报研招办审批。如果转入导师和转出导师不在同一专业下招生,考生申请书中需注明“更改后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研究方向码、专业研究方向名称、导师姓名”。更换导师申请表请于5月13日12:00前将手写签名扫描版发到邮箱2167638992@qq.com,纸质版于资格审查时提交。

九、调剂

对于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我院将根据学校安排开展调剂工作,报名时间为202351512:00-51608:00报名系统为研招网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所有参与调剂补报名的考生,请按时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报,并于51708:00前按照《福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2167638992@QQ.com,纸质版资格审查时提交。经报考导师同意和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调剂复试。我院调剂复试资格审查时间51809:00-09:30,面试51810:00开始。结合学院及导师招生数量,在有招生指标的导师同意报考的情况下,参与我院学术型博士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优先调剂。调剂复试形式、复试内容、复试成绩、录取办法等事项以本方案为准,参与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另行通知。

十、人事档案及定向协议书

我校专业学位博士招生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必须作为学生档案转入我校,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立即启动调档工作,考生原则上须于69日前转出人事档案至我院,或出具相关证明;非全日制定向考生须与我校签署《福州大学2023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5),并于612日前提交至学院。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不收取任何复试费用。

(二)到校指南。福州大学旗山校区详细地址: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考生可乘坐飞机、地铁、公交等多种方式至我校,若乘飞机至福州长乐机场,可乘坐机场大巴至大学城;若乘动车至福州站,可乘坐地铁2号线至福州大学站;若乘公交车,41路、48路、55路、95路、96路、168路等多条公交车站途经我校。

(三)考生入校方式:考生进校应凭身份证 + “2023年复试名单网页截图”入校

(四)本细则未涉及部分,按照《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和《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十二、咨询电话和申诉渠道

(一)咨询电话:

联系人:蒲老师,电话:0591-22866599(工作时间);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电气学院(新楚楼)南208   邮编:350108

(二)申诉渠道:

学院纪检电话:13328218076(工作时间);  纪检邮箱:401276881@qq.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电气学院(新楚楼)北213   邮编:3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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