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22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2022-05-07阅读

为了做好我院2022年招收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新生入学质量,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22]6号)、《福州大学关于修订“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大研[2021]37号)、《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福大研[2020]28号)、《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复试面试工作规范(修订)的通知》(福大研[2021]7号)及《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数量管理规定》(福大研〔201818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我院2022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一、招生计划与复试对象

根据学校要求,我院2022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复试实行1:2差额复试。电气工程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9个,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项目专项计划1个。

复试对象:申请考核生、硕博连读生,复试名单另行发布。

二、复试形式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结合我院自身实际情况,确定2022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上方式进行。

三、关于更换导师事宜

按《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22]6号)文件规定,我院要求博士考生更改报考导师的工作须在复试工作前完成,复试后不再允许更改报考导师。我院考生须在510日上午12:00前提出申请更换一次导师。考生申请更改导师的基本要求为:转入导师、转出导师必须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面招生。申请流程为:考生提出书面申请,转入、转出导师均同意考生更改报考导师,并在考生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并盖学院章后,报研招办审批。如果转入导师与转出导师不在同一专业下,考生申请书中需注明“更改后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研究方向码、专业研究方向名称、导师姓名”。

四、复试时间:511日(星期三)08:30

五、复试内容及原则

(一)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100分,其中:电气工程学术型博士考生面试环节中专业知识40%,英语能力20%综合能力(科研业绩)40%。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英语能力成绩+综合能力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每位考生需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PPT汇报,汇报内容为:个人简介、科研简介和博士研究规划。

综合能力考核部分主要考核考生已获得的科研成果。将每位申请-考核制考生的科研成果分除以全体考生中的最高科研成果分,再乘以40得到其综合能力总分。对于硕博连读考生,将其科研成果分除以全体考生中的最高科研成果分,再乘以25作为成果得分,另外15分由面试小组考核其科研潜力进行打分,其综合能力总分仍为40分。科研成果分计算如下:

1、论文评分标准

第一作者(或硕士导师第一作者、考生第二作者),SCI一区、电气工程学科中文顶刊论文每篇25分;SCI二区、电气工程学科中文卓越期刊论文每篇20分;SCI三区、电气工程学科中文EI检索期刊论文每篇15分;SCI四区、英文EI检索期刊论文每篇10分;CSCD核心期刊、EI检索会议论文每篇5分(总数限2篇);其它正式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每篇2分(总数限1篇)。

已经发表的SCI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中科院分区证明,录用还未正式发表的,需提供录用通知书(录用邮件+投稿系统截图)+期刊的收录检索(检索均需由检索机构提供);已发表的EI论文可提供检索报告或检索截图,录用还未正式发表的EI论文需提供录用通知书(录用邮件+投稿系统截图)+期刊的收录检索(检索均需由检索机构提供)+含作者排序的杂志社证明;国际会议必须提供论文的EI收录证明。

2科研项目评分标准

主持国家级纵向项目每项30分,主持省级科研项目每项20分,需提供立项证明材料。

3已授权发明专利

学生第一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每个发明专利5分,需提供证明材料。

科研成果均需按要求于复试前提供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采用。

(二)面试评分原则

学院复试小组由不少于7名本学科博导、教授组成;每位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的面试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其平均分作为该生复试的面试成绩。

(三)录取原则

结合本院招生指标数和各导师的年度招生数,所有复试考生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报考导师指标内的考生依次录取。若考生复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据考生综合能力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确定。若仍无法排名,则交由面试小组加试后排序。学院按照以上录取排序原则确定一定数量的候补考生及次序。

每一位考生均须在复试前签《 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参加复试,如在复试过程中有材料造假或考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当场取消复试资格。

我院有1个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项目专项计划名额,被录取考生须在事先由本人签名的《2022年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承诺书》中同意被录取为内地与港澳台联合培养生。联合培养生采取“1+1+2”两校联合培养模式,即第 1 年在福州大学共同培养,第 2 年在台湾元智大学共同培养,最后2年在福州大学共同培养。所有参加博士招生复试的考生均须在复试前填写《2022年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承诺书》。

六、 复试平台及软硬件环境准备

我院网络远程复试选择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简称“面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作为我院复试备用系统。

考生须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部从正面拍摄,另一部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其中,正面拍摄设备,推荐使用具有内置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笔记本电脑或者带声卡的台式电脑外接摄像头和音响;考生所在场所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须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

正式面试前,将进行面试系统测试,请做好软硬件准备,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调档

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生专项招生计划外,我校学术型博士招生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必须作为学生档案转入我校,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立即启动调档工作,考生原则上须于69日前转出人事档案至我校相应学院,或出具相关证明。

九、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复试巡视制度。由校、院两级相关人员负责本院的复试录取监督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和专业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3)实行复议制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质疑时,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解释。

十、申诉渠道

学院纪检电话:13328218076(工作时间);

纪检邮箱:401276881@qq.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大学城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电气学院办公楼(新楚楼)北213 邮编:350108

咨询电话:0591-22866599(工作时间) 蒲老师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2.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