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关于“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材料提交的通知

2021-12-16阅读

一、个人申请环节

申请人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于规定时间内向学院递交材料进行申请。

二、系统报名

三、申请材料明细

1)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本人自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

2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在入学前补交);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所获得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研究方向、探索思路和计划;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详细摘要和研究进展。

7)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的复印件;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已经发表的SCI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中科院分区证明,录用还未正式发表的,需提供录用通知书(邮件+系统里截图)+期刊的检索(检索均需由检索机构提供);已发表的EI论文可提供检索报告或检索截图,录用还未正式发表的EI论文需提供录用通知书(邮件+系统里截图)+期刊的检索(可检索截图)+含作者排序的杂志社证明;国际会议必须提供EI收录证明;
   
②主持的省级以上纵向项目须提供立项证明材料;
   
③已授权发明专利(学生第一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须提供证明材料。

8)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10)政治审查表(由所在学校或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以上材料中凡需本人、导师或人事部门等签字盖章的地方请务必一次性做清楚。所有材料按序号进行整理装袋,并请在文件袋上贴一张A4纸,按顺序填写材料名称和份数;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录取后取消学籍。

若有需补收的材料,将另行通知。

四、请务必于2022314日前(不含14日)用“EMS”或“顺丰”寄出申请材料(以快递单上时间为准),延期寄出的材料拒收。邮寄地址如下:

福州市闽候县上街镇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电气工程学院(新楚楼)南208室 (邮编350108) 蒲善艳 收

联系电话:(059122866599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