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州大学电气学院关于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的补充条例》的通知
电气研[2018]-01号
各系(室):
针对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在《福州大学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福大研[2014]45号)的基础上,提出以下补充条例,以完善电气学院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现将《福州大学电气学院关于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的补充条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福州大学电气学院关于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的补充条例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研究生招生的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规范接收推免生工作,使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促进学校办学水平提高,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接收专业
2019年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接收学术型推免生计划的专业为080801电机与电器、0808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803高电压与绝缘技术、0808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080805电工理论与新技术、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2019年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接收专业型推免生计划的专业为085207电气工程、085210控制工程。
申请者要求
申请者本科所学课程应满足《福州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应要求。
电气工程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点只接受电气工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所在学院的电气工程学科应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C-及以上评价。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硕士点和控制工程专业型硕士点接受电气工程专业或自动化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对于电气工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所在学院的电气工程学科应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C-及以上评价;对于自动化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所在学院的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应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C-及以上评价。
对于所在学院不满足上述学科评估要求的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毕业生,学院将视首批复试录取情况,酌情进行第二批复试。
复试成绩
具有免试资格申请者,由学院综合能力考核小组加以复试考核。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知识口试成绩(40分)+英语口试成绩(20分)+综合素质口试成绩(40分)
复试办法参照《福州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专业申请及导师选择
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申请者,应根据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计划的名额进行复试,复试通过后在所选择复试专业导师中进行双向互选。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每位导师原则上只能接收1名同类型推免生,其中,校内导师可接收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推免研究生,校外导师接收专业学位推免研究生。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负责解释。此前我院制订的有关推荐和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
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