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福州大学2021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招生简章》和《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校研〔2020〕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接收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福建省疫情防控需要,我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2021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采用同一场次、统一标准、线下和网络远程并行的复试方式。其中网络远程复试选择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简称“面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作为我院复试备用系统。
考生须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部从正面拍摄,另一部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其中,正面拍摄设备,推荐使用具有内置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笔记本电脑或者带声卡的台式电脑外接摄像头和音响;考生所在场所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须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
10月14日14:30进行面试系统测试,请做好软硬件准备。
二、复试通知和复试时间
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院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报名。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分批次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额满为止。由学院招生办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并通知申请者本人参加复试的时间。
申请者在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同时确定参加复试的形式,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一批复试时间:10月15日09:00开始,线下复试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第一批复试的同学请实名加入Q群:685365931,复试相关通知将在Q群发布。根据第一批录取情况酌情安排第二批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正式报名的同学,请务必于10月13日08:00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到指定邮箱:hongyan7407@126.com,否则将不能参加第一批复试。
(1)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学生证需体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学分绩点排名证明(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扫描原件;本科毕业于福州大学的不需提供此证明);
(4)外语水平证明,如:雅思、CET四、六级成绩单等;
(5)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等;
(6)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加入群后下载);
(7)政审表(加入群后下载);
(8)福州大学2021年推免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加入群后下载);
(9)申请直博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加入群后下载)。
以上材料必须本人签名确保真实,入学时提交原件核查。
参加第二批复试的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
硕士生复试内容包括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复试成绩(100分)=专业基础口试成绩(40分)+英语口试成绩(20分)+综合素质口试成绩(40分)
直博生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知识口试成绩(40分)+英语口试成绩(20分)+综合素质口试成绩(40分)专业知识考查科目同《福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全日制)》中我院各专业复试科目。
五、接收推免生的指标
专业名称 | 电机与电器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能源动力 | 电子信息 | 直博生 |
拟接收推免生计划数 | 8 | 12 | 2 | 10 | 2 | 11 | 50 | 16 | 2 |
六、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请于复试后15日内将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扫描后(PDF格式)发至邮箱hongyan7407@126.com,入学时提交原件核查。
注:要按照高考体检项目体检,如若该医院没有高考体检项目,则需按照公务员体检项目进行(二甲以上医院都会有)。
七、录取
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复试总成绩>=60分)且通过研究生招生办最终审核者发送待录取通知。取得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函的申请者必须在24小时内在系统上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学院咨询电话:
0591-22866599 郑老师(专硕), 邮箱:1005363641@qq.com
蒲老师(学硕),邮箱:251528596@qq.com
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办公楼(新楚楼)南208。
监督电话:13696874138 温老师 邮箱:524558261@qq.com
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办公楼(新楚楼)北226。
八、纪律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视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如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如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2、奖助学金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正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奖优、酬劳、助困相结合的奖助体系,要点如下(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1)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助学金,涵盖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7000元。
(2)优秀新生奖学金:
直博生享受每人3万元新生奖学金,分两次发放,分别在第一学期及第三学期注册报到后。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设立特、一、二等奖:特等奖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推免生可享受特等奖。
(3)优秀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分阶段优秀学业奖学金(称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和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奖金为10000元,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特、一、二等奖,奖金分别为15000元、10000元、7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2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70%左右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奖。
(4)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将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6)学校还设立了 “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奖项,鼓励支持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多出高水平成果。
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热忱欢迎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院2021年研究生。
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0.10.7
附件1
福州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营造良好复试环境,确保复试规范有序开展,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说明: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2.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配合软件测试。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3.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进入考场后,在考官的指令下,360°展示考试环境。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4.考生复试时应选择网络良好、独立、安静、光线适宜、无干扰的房间(严禁在培训机构),须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复试时不能有其他人在场,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的材料。
5、在复试期间,考生须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保证视频清晰呈现面部和手部图像,不戴口罩、耳机,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辅机位从考生后方45度拍摄,保障考生端考试屏幕能清晰被看到。
6.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学院若有特殊规定者,以学院规定为准。
7.复试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招生学院保持沟通,启用备用方案。如考生一直无故无法联系,可视为放弃考试。
8.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9.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录屏、直播和投屏,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10.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将视情况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