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研[2018]2号
各系(室):
为了激励我院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做好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工作,加强并规范我院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使我院推荐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根据《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以及《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研[2018]57号)文件精神,结合福州大学电气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补充条例,以完善电气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现将《福州大学电气学院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的补充条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二○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一:《福州大学电气学院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的补充条例》
福州大学电气学院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实施的补充条例
学院各系(室):
为了更好地做好我院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根据福大研(2018年修订)、校研〔2017〕29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补充如下:
一、推免名额
学院及专业名称 | 推免名额 |
|
电气工程与 自动化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6 |
自动化 | 12 |
二、思想品德、身体和心理素质补充条件
除了学校文件的要求外,德育测评成绩必须在本年段本专业德育排名前50%(包括50%)。
三、推荐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学院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和要求,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推免生综合能力考核工作小组,“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专家审核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公平公正做好推免生工作。
(二)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由本人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奖项证明材料。
(三)学院根据学校规定的各专业推荐名额及1:1.3的考核比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含学院认定的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进行综合测评,按权重计算出申请人的综合测评成绩,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出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推免生的初选名单,具体如下:
1、综合能力测试:总分100分,重在考查申请人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内容包括:学业情况、德育情况和综合能力考核等。具体包括:专业基础知识20分、科研创新及实践 40分、社会活动10分、逻辑思辨能力 10分、外语水平20分。具体评分细则参照附件。在进行综合能力面试考核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每位申请者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2、学分绩点成绩:总分100分,以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数据为准。学分绩点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
3、德育测评成绩,总分100分,按照《福州大学本科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福大学〔2012〕8号)的精神执行,德育测评成绩取申请人前六学期德育测评的平均值。
4、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学分绩点成绩×8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15%+德育测评成绩×5%。
5、候选人名单确定:按照综合测评成绩得分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候选人名单。
(四)申请者在校期间获得学校认可的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第一名)、或发表(录用)EI/SCI检索论文(排名第一作者)可视为有特殊学术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学院“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负责解释。此前我院制定和印发的有关推荐和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严格贯彻我校推免生相关文件精神。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二○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附: 综合能力面试评分细则(总分100分):
1、专业基础知识(总分20分)。现场抽题,根据学生回答情况评分。
测评项目 | 给分依据 | 给分标准 |
专业基础 知识 | 回答完全正确 | 18-20 |
对试题的考查重点有一定把握,回答比较正确 | 13-18 |
对试题的考查知识点有一定了解,回答基本正确 | 5-13 |
2、科研创新及实践(总分40分)。
(1)对学生发明专利和发表论文取得成绩加分如下:
加分项目 | 测评指标 | 给分标准 |
科研 创新 能力 | 国家发明专利 | 40 |
国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 30 |
发表SCI、EI、CSSCI论文 | 40 |
国内核心期刊 | 30 |
其他期刊(具有国家正式刊号) | 10 |
备注:以上专利及发表论文均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乘系数50%
(2)实践。由学校组织参加的各级各类科技竞赛,按以下标准加分:
奖项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鼓励奖 |
全国 | 20 | 15 | 10 | 5 |
省级 | 15 | 10 | 5 | 0 |
校级 | 10 | 5 | 3 | 0 |
院级 | 5 | 2 | 0 | 0 |
备注:以上得分为单项奖或团体排名第一名的得分;团体第二名至第五名分别乘系数70%、30%、20%、10%计分;团体类无排名竞赛按该项目团体前两名得分之和/团体人数进行计分。
3、社会活动(总分10分)。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英语、文化、艺术、体育类竞赛,按以下标准加分:
奖项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鼓励奖 |
全国 | 10 | 6 | 3 | 1 |
省级 | 6 | 4 | 2 | 0 |
校级 | 4 | 2 | 1 | 0 |
院级 | 2 | 1 | 0 | 0 |
备注:以上得分为单项奖或团体排名第一名的得分;团体第二名至第五名分别乘系数70%、30%、20%、10%计分;团体类无排名竞赛按该项目团体前两名得分之和/团体人数进行计分。
4、逻辑思辨能力(总分10分)。根据学生回答问题情况由面试评委评分。
测评项目 | 测评指标 | 给分标准 |
逻辑 思维 能力 | 回答问题重点突出、层次清楚、论述周密、前后连贯 | 10 |
回答问题重点比较突出、层次比较清楚、论述比较周密、前后比较连贯 | 7 |
回答问题重点基本突出、层次基本清楚、论述基本周密、前后基本连贯 | 5 |
回答问题重点不突出、层次不清楚、论述基本周密、前后连贯性差 | 1-3 |
5、外语水平(总分20分)。现场抽题翻译专业文献,根据学生回答情况评分。
测评项目 | 给分依据 | 给分标准 |
外语水平 | 回答完全正确 | 20 |
对文献翻译比较正确 | 16 |
对文献翻译基本正确 | 12 |
对文献翻译不正确或较多错误 | 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