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新生入学质量,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21]7号)、《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福大研[2019]28号)、《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福大研[2020]28号)、《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复试面试工作规范(修订)的通知》(福大研[2021]7号)及《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数量管理规定》(福大研〔2018〕18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要求,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实行1:2差额复试。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9个,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项目专项计划1个。
二、复试形式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结合我院自身实际情况,确定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三、关于更换导师事宜
按《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21]7号)文件规定,博士考生更改报考导师的工作须在复试工作前完成,复试后不再允许更改报考导师。我院考生可在本复试方案公布后三天内提出申请更换一次导师。考生申请更改导师的基本要求为:转入导师、转出导师必须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面招生。申请流程为:考生提出书面申请,转入、转出导师均同意考生更改报考导师,并在考生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并盖学院章后,报研招办审批。如果转入导师与转出导师不在同一专业下,考生申请书中需注明“更改后的*码、专业名称、专业研究方向码、专业研究方向名称、导师姓名”。
四、复试流程及时间安排
(1)5月17 日(星期一)
①笔试科目:数值分析(09:00-11:00),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新校区)东3-201
②英语口语测试(14:30),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新校区)东3-201
(2)5月18 日(星期二)08:30面试,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新校区)电气学院二楼会议室(新楚楼南212);
五、复试内容及原则
(1)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55%(面试成绩30%+数值分析25%),外语5%,综合能力40%。复试成绩为考核各分项按所占比例计算值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不予录取。
每位考生需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PPT汇报,汇报内容为:个人简介、科研简介和博士研究规划。
综合能力考核部分主要考核考生已获得的科研成果。将每位申请-考核制考生的科研成果分除以全体考生中的最高科研成果分,再乘以40得到其综合能力总分。对于硕博连读考生,将其科研成果分除以全体考生中的最高科研成果分,再乘以25作为成果得分,另外15分由面试小组考核其科研潜力进行打分,其综合能力总分仍为40分。科研成果分计算如下:
① 论文
第一作者(或硕士导师第一作者、考生第二作者),SCI一区每篇25分;SCI二区每篇20分(含中国电机工程学报),SCI三区每篇15分(含电工技术学报),SCI四区、EI检索期刊论文每篇10分,CSCD核心期刊、EI检索会议论文每篇5分(总数限2篇),其它正式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每篇2分(总数限1篇);
已经发表的SCI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中科院分区证明,录用还未正式发表的,需提供录用通知书(录用邮件+投稿系统截图)+期刊的收录检索(检索均需由检索机构提供);已发表的EI论文可提供检索报告或检索截图,录用还未正式发表的EI论文需提供录用通知书(录用邮件+投稿系统截图)+期刊的收录检索(检索均需由检索机构提供)+含作者排序的杂志社证明;国际会议必须提供论文的EI收录证明;
② 科研项目
主持国家级纵向项目每项30分,主持省级科研项目每项20分,需提供立项证明材料;
③ 已授权发明专利
学生第一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每个发明专利5分,需提供证明材料。
科研成果均需按要求于复试前提供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采用。
(2)面试评分原则:
学院复试小组由不少于7名本学科博导、教授组成;每位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的面试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其平均分作为该生复试的面试成绩。
(3)录取原则
结合各导师的年度招生数,所有复试考生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报考导师指标内的考生依次录取。若考生复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确定。
每一位考生均须在复试前签《 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参加复试,如在复试过程中有材料造假或考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当场取消复试资格。
我院有1个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项目专项计划名额,被录取考生须在事先由本人签名的《2021年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承诺书》中同意被录取为内地与港澳台联合培养生。联合培养生采取“1+1+1”两校联合培养模式,即第 1 年在福州大学共同培养,第 2 年在台湾元智大学共同培养,最后1年在福州大学共同培养。所有参加博士招生复试的考生均须在复试前填写《2021年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承诺书》。
六、复试费用
复试考生须网上缴纳130元复试费,我校于5月10日开通缴费渠道。
①登录福州大学计财处网站,选择“网上收费”(或输入网址http://tyzf.fzu.edu.cn);②本校学生用学号登录,校外人员选择新用户注册,填写注册信息设置密码,注册后返回用身份证号登录缴费系统;③新用户注册步骤,在缴费首页选择右上角的“报名系统”,选择“博士复试费”,点击报名后,选择“注册”进行用户注册;④确认缴费信息并支付成功——复试时提供缴费成功截图证明及复印件。
七、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调档
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生专项招生计划外,我校2021年招生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必须作为学生档案转入我校,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立即启动调档工作,考生原则上须于6月9日前转出人事档案至我校相应学院,并出具相关证明,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复试巡视制度。由校、院两级相关人员负责本院的复试录取监督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和专业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3)实行复议制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质疑时,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解释。
学院监督电话: 13696874138 联系人:温老师 邮箱:524558261@qq.com
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办公楼(新楚楼)北226。
学院咨询电话: 0591-22866599 蒲老师 邮箱:251528596@qq.com
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办公楼(新楚楼)南208
十、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博士复试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许志红、占永琼
副组长:邵振国
组 员:黄国辉、王武、黄捷、温步瀛、郑跃胜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