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2021-03-29阅读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福州大学关于印发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通知》(福大研〔202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以下复试方案。

一、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福建省疫情防控需要,我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

2021年4月7日08:30(专硕),2021年4月8日08:30(学硕)

三、复试比例

我院原则上按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1.2。对于一志愿合格生源基本满足招生计划的专业,我院先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后如有缺额,再按余下指标差额进行复试。

 

四、复试平台及软硬件环境准备

我院网络远程复试选择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简称“面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作为我院复试备用系统。

考生须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部从正面拍摄,另一部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其中,正面拍摄设备,推荐使用具有内置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笔记本电脑或者带声卡的台式电脑外接摄像头和音响。考生所在场所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须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或5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

4514:00-17:00将进行面试系统测试,请做好软硬件准备。

五、资格审查

请于4月1日15:00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dqhaiyan@sina.com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初试准考证(如丢失请登录中国研招网系统打印);

3、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攻读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知晓应在当年入学之日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资格审查表;

5、本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6、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等的复印件,并请将以上材料汇总到《福州大学电气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能力证明材料汇总表》;

7、手写签名的《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和《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8、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委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其他由档案所在部门或居委会出具);

9、电子信息专业的《2021年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承诺书》。

注:

1、材料1-7压缩打包为附件1,材料8《政审表》为附件2,材料9为附件3,每个附件均需按以下格式命名:公示名单序号+复试专业+姓名。如001+电机与电器+卢勇江;

2、相关表格将发到QQ群“福大电气2021硕士研究生复试群”,所有提交的材料将于考生录取到校后审核原件。

六、复试内容与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英语及综合素质测试,其中专业课60分、英语20分、综合素质20分。各硕士点专业知识科目使用教材如下(或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简章):

七、复试费用

根据福建省省物价局闽价费〔2015〕267文件精神,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复试费130元,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缴费。

八、录取

1、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65%+复试成绩*35%,其中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按专业将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并依据分专业招生数,按照先第一志愿后调剂志愿的原则确定拟录取顺序和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085400电子信息(海西联培)”招收海西联培生10人,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剩余名额从未被“085400电子信息”专业录取的复试考生中按上文录取原则录取。被录取考生须在事先由本人签名的《2021年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承诺书》中同意被录取为海西联培生。海西联培生一年级在福州大学完成学分,此后培养由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完成。参加电子信息复试的所有考生须在复试前填写《2021年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承诺书》,转成PDF后随同复试材料发到指定邮箱。

2、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或政审不合格不予录取;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不予录取;复试作弊者不予录取。

3、所有专业确定拟录取人选后上报研究生院,最终录取结果以研究生院公示名单为准。

九、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提交方式另行通知。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调档函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将其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调档函由学院统一寄出。

十一、纪律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严禁传播与复试相关内容,严禁将会议号泄露给他人。若有违反上述规定将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视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申诉渠道

1、实行复试巡视制度。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实行复议制度。如有考生提出质疑,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学院纪检电话:13696874138    联系人:温老师

邮箱:524558261@qq.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大学城新区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电气学院办公楼(新楚楼)北226   邮编:350108

咨询电话:22866599  蒲老师  刘老师          

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1.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