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生 复试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

2014-09-26阅读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生

复试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接收推免生工作,使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及福州大学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我院201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高校2015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拟招收推免生计划数

三、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院的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上填报志愿,提交电子版本科成绩单、奖项证明。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到我院参加推免复试的考生可以下载《福州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填写后发送邮件至wqin15@163.com进行预登记。

2.根据学校规定,我院将分批次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领域)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者在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时须随身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页,且须本人签名);

(2)福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名)。

四、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5-7人组成的接收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推免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的成员名单、复试小组组长,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各专业(领域)初定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和候补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2.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由至少5名本专业办事公正、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接收推免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3.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学院接收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外语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复试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专业课采用笔试方式,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

2.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4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40分,外语能力20分。

其中,专业笔试40分包括《电路》(16分)、《电机学》(12分)、《电力电子技术》(12分),英语成绩20分包括专业英语(8分)、口语(6分)、听力(6分),面试内容和办法参照《福州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

3.复试考生分组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现场记录其面试作答情况,并评定其面试成绩和评语。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三)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复试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教学办公室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复试的考生经资格审查,符合规定者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时间

在推免生接收阶段,我院将根据推免生申请和接收情况,分3批次进行推免生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1.2014年9月28-29日为第一批复试时间。

2.2014年10月9日为第二批复试时间(接收计划招收人数未满的专业)。

(五)体检

1.本校推免生于10月20-21日在福州大学校医院体检。

2.外校推免生可参加我校体检,或提供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未在我校体检的外校推免生需将体检结果送达到我学院。

(六)录取程序

1.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领域)参加复试的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的1.2~1.4。根据复试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复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http://dqxy.fzu.edu.cn)及公告栏上公示各专业(领域)参加考核的所有推免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学院上报学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学校研招办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须予以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推免生须按规定完成毕业阶段的学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2)体检或政审不合格。

(3)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

五、信息公开

(1)在推免生接收阶段,学院提前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2)复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及公告栏上公示各专业(领域)参加考核的所有推免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申诉途径

推免生若对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有质疑,可拨打以下申诉电话,相关老师将给予及时答复。

0591-22866599王老师

0591-22866589陈老师

 

 

附:福州大学 2015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注:此表在9月28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接收推免生报名之前做为预报名及到我学院复试上交材料之用,填此表的同学还须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最终的复试及录取相关程序都需要在研招网上进行操作。

福州大学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