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16年3月3日召开了电气学院五届二次教代会暨十二届二次工代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院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票决通过了《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年教学工作量计算实施细则》。
上一篇:关于召开福州大学教代会代表征求意见会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征集福州大学八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提案的通知